根据南财研字[2014]20号文《关于2014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》,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、潜心科研、勇于创新、积极进取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对象
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脱产第二、三学年研究生。
二、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;
4、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。
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均无资格参评学业奖学金:
1、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;
2、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;
3、办理休学的研究生;
4、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者。
凡本学年中有在宿舍使用违禁电器被查处者,学业奖学金评定降一级。
三、学业奖学金等级
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、二等、三等三个等级。
四、评审组织与程序
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有领导、有步骤地进行学业奖学金的评审。
成立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院评审领导小组),由院长和分管院长担任正副组长,组员包括学科负责人、研究生秘书、研究生代表(申请人回避)等,负责本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。
申报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规定期限内递交申请书及其佐证材料,院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测评,评选出拟获奖学生名单,并同时确定获奖等级和优先顺序。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本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院评审领导小组将拟获奖学生名单上报给校评审领导小组。
五、评审细则
计算公式为:
第二学年研究生: s=a×70%+b×10%+c×15%+d×5%
第三学年研究生: s=a×15%+b×65%+c×15%+d×5%
其中s表示总评成绩,a、b、c、d分别表示课程成绩得分、发表论文得分、研究生创新课题得分及获奖得分。
课程成绩为评奖年度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,优秀、良好、中、及格分别折算为90、80、70、60。
论文、课题和获奖均为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,不受评奖年度限制,仅限使用1次。
参评论文至少为核心刊物以上(会议论文必须为学校科研处认定的重奖论文,等级也以科研处标准为准),其中核心刊物得分40分,三类CSSCI刊物得分60分,往上等级依次加50分、100分。作者为“导师第一+研究生A”等同于“研究生A”,研究生A得全分,排名第3及以后作者不得分;作者为“研究生A+研究生B”, 研究生A得分80%,研究生B得分40%,排名第3及以后作者不得分。
课题包括省级研究生创新课题、省级研究生创新立项不资助课题、校级研究生创新课题、校级研究生立项不资助课题,得分分别为100分、75分、50分、25分。项目主持人*0.7,排名第二*0.3,排名第三*0.2。
获奖包括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大赛奖、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奖、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奖、各类论文竞赛奖等。其中,校级奖40分, 省级奖70分、 国家级奖100分,对于具有特殊重大意义的奖项,学院将酌情考虑计分。各类获奖中,一等奖为以上各类奖项分值的全分,二等奖为全分*0.8,三等奖为全分*0.6,优秀奖为全分*0.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