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6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
发表时间:2006/11/14 19:04:48 浏览:次
关于2006级硕士研究生
指导教师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
南财研字[2006]27号
各有关院(系、部):
2006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计划于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进行。请各相关学科点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要求,制定具体的互选办法细则,做好师生互选工作。
1、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互选工作原则上由各专业所在学科点负责实施。企业管理专业分布在工商管理和营销与物流管理两个学院,该专业的指导教师互选工作分别由这两个学院负责实施(下同)。
2、每位硕士生、研究生导师只能在自己所在的学科点和院系进行双选,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跨学科和院系进行选择。
3、每位硕士生在选择导师时,应按志愿次序选择3名导师,3个志愿栏为必填项,不得为空且不得重复填写,否则互选志愿表无效。
4、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,每位指导老师选择的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;如学生选择结果比较集中,由学科组负责协调和调整。
5、参加师生互选的导师名单和简介请在研究生处网站上查询,研究生基本信息由研究生处提供给各学科点,供指导教师和学生互选时参考。
6、互选工作启动后,各学科点必要时可安排师生见面会,以加深双方了解。
7、互选步骤:学生填写志愿表(见附件)交所在学科点;学科点根据制定的具体互选办法细则确定导师,报所在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处备案。
特此通知。
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